通城检察院:领导包案化解矛盾

  本报讯(通讯员 黄倩)“感谢检察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为我打开心结。”近日,在通城县检察院组织的调解会上,信访人杜某A对检察官说道。

  信访人杜某A家的牛栏正对着杜某B家大门口,到了夏天气味难以忍受,加之双方有其他积怨,邻里之间因此经常发生争吵,2021年8月1日晚,杜某B妻子葛某用木棍将杜某A家牛棚里的落水管打断,杜某A拿着斧头追了出来,杜某B见状便去抢夺,拉扯中杜某A脚趾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我脚趾骨折、轻伤二级怎么就不是故意伤害,怎么公安机关就不立案?”今年2月21日,在通城县检察院控申大厅,杜某A情绪很激动,对公安机关作出的的不立案决定表示不理解。

  “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我们必须详细了解案情,通过审查才能判断,但是请你放心,一定会给你满意答复。”分管控申部门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皮赤锋第一时间到控申大厅安抚杜某A的情绪,并向公安机关调取卷宗,通过审查卷宗,发现杜某A伤情虽鉴定为轻伤二级,但其脚趾骨折处以前发生过骨折,轻伤二级的后果并不能排除是其自身原因造成。

  为全面化解两家人之间的矛盾积怨,今年3月18日,通城县检察院组织隽水镇政府、隽水派出所、上阔村村委会到现场召开了调解会,经过耐心的疏导劝解,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杜某B对杜某A的受伤表示了歉意,并同意对其进行赔偿。

  “牛棚确实有味道,我也有错。”杜某A经过调解也认可其牛棚对人居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承诺拆除并表示息访罢诉。

  “一个由来已久的邻里纠纷,仅仅解释法条是不够的,矛盾得不到化解,隐患就一直存在,甚至极有可能衍变成违法事件。”包办该案的该院副检察长皮赤锋说,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同时兼顾人情温度,以公正的方式处理,不仅解决了信访问题,同时化解了两家积怨,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