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 星期
全市首家!
通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保险签约

  本报讯(记者叶和平 通讯员王明奇 任小丹)11月2日,通城县财政局与人保财险通城支公司签署了《通城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保险协议》,在全市率先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况下,人保财险通城支公司可快速对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等进行垫付。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责任主体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家庭困难遇到车辆肇事后逃逸的,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困难补助。

  近年来,由于基金操作和使用政策性极强,办理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导致救助基金的使用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为简化救助基金操作使用流程,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通城县财政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警保联动平台”,通过政府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方式,由人保财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进行受理,查勘,垫付,追偿等工作。对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实行“先行垫付抢救费,后期追偿”的社会救助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基金的救助作用,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能第一时间得到抢救。

  据介绍,救助基金管理采用基金池模式,首年签约基金200万元,以后年度视基金垫付及追偿情况,由该县财政局差额注资,从根本上实现救助基金操作使用流程的简化、提速、高效、便民的目标。

  “通过保险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的方式,有效放大救助效果,减轻政府压力,推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高质量发展。”通城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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