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 星期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启动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底

  本报讯(记者李思源 通讯员郑茜)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即日起启动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返还对象及标准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返还方式为继续推行业务不见面办理,企业无需申报,由人社部门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真正实现“免申即享”,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联系方式:联系人:郑茜;联系电话:8235359;联系地址:咸宁市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咸宁市企业失业保险二群:364822592。

2021年8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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