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亚轩 通讯员 朱莎莎 王伟杰)相恋一个月的女友竟见财起意,盗走价值近4000元的项链首饰。近日,女子熊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25日晚8时许,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接到市民王某报警称,自己和女儿价值3988元的项链、头饰等首饰不见了,怀疑是儿子周某刚认识一个月的女友熊某所为。经调查,民警传唤了已经在天门市的熊某回咸调查。面对民警询问,熊某对盗取首饰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8月21日,周某将新认识的19岁女友熊某带回家留宿。期间,熊某看到了周某房间内的黄金项链和一些头饰,心中特别喜欢。她便瞒住男友,偷偷将首饰藏在包中,企图据为己有。并与不知情的周某于23日共同返回天门市。离开咸宁后,熊某时常将首饰戴在身上拍照,并以向朋友所借为名搪塞周某的询问。
最终,熊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温馨提示:交友时,一定要认真、及时地核实对方身份以及真实情感状况,多种信息源交叉验证。一旦涉及钱财问题,要格外慎重,不要轻信对方的“借口”,多调查了解、三思而行。发现被骗,要注重搜集、固定证据,及时报警求助。保留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