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鱼岳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鱼岳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于2020年9月10日起,对鱼岳城区实行货车限行规定,对未经批准进城货车实行电子抓拍,具体抓拍路段如下:
1、小新堤路;2、方庄路;3、麒麟路;4、花园澥路;5、副坝路;6、青山路;7、金虾湖路;8、小雅路;9、方逢时路;10、人民大道;11、沿湖大道;12、园区一路;13、三湖连江大道;14、通湖路;15、西正街;16、沙阳大道;17、龙潭湾路;18、鱼岳路;19、龙潭路;20、东岳路;21、北门路;22、诗经大道;23、发展大道;24、湖滨路;25、南门大道;26、凤凰大道。
诗经大道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凡需进出武深高速嘉鱼东大型载货汽车绕行田野大道、工业大道、园区二路、嘉鱼大道。
特此通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