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大队于2020年9月10日起正式启用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具体地点公告如下:
一、对闯红灯、不系安全带、逆行、违法停车、驾车接打电话、违法掉头等违法行为电子抓拍:
1、龙潭湾路;2、滨湖西路;3、园区一路;4、园区二路;5、金虾湖大道;6、青山路;7、三湖连江大道;8、文昌路;9、田野大道;10、通湖路;11、人民大道;12、工业大道;13、鲁肃大道;14、北门路;15、太清路;16、方庄路;17、方逢时路;18、发展大道皇城华府十字路口;19、发展大道检察院十字路口;20、工业大道与园区二路路口;21、金虾湖大道与小雅路T字路口;22、潘家湾镇芳清大酒店十字路口;23、武赤线武深高速法泗连接线路口;24、s359线与金盛兰大道十字路口。
二、区间测速:S102(武赤线)羊毛岸至潘家湾集镇、G351潘家湾政府至茅洲垴龟山桥、G351高家岭至潘家湾集镇;限速标准:大车60公里/小时,小车70公里/小时。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经上述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特此公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