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在当前全市各地企业生产经营、施工改造、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为防范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我市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此次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如: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在建高层的各楼层的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等等。同时,各地住建部门会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严审,不具备条件的,绝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