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上级反馈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暗访市城区、县(市)意见时,指出我市城区和部分县(市)市民文明素养不高,存在街头问询或是电话访谈时表现出“言语生硬”、“排外粗鲁”等问题。
笔者听后,甚感震惊。民风纯朴的鄂南大地怎么就给留下了这么一种印象?当然,暗访结果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偶然性,但个别问题也是问题,必须加以重视。
细思之余猜测,恐怕与我们的说话表达方式不无关系,尤甚是与咸宁方言难脱干系。本人也曾听到过并经历了因听不懂方言而被误解、出笑话甚至耽误工作的事情。
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客观反映了我国地域文化的千差万别;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不同地域方言的存在,不利于人们之间相互交往交流,阻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融合。
正因如此,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可见,学会并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职责与义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还很多,推广和强化普通话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我们需要重提那句标语:请说普通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