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 星期
2017年秋市城区初中、小学入学十问

1、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录取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政策和《咸宁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咸市教基〔2015〕27号)和《咸宁市中心城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咸市教基〔2016〕19号)文件精神,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起始年级招收范围内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鉴于市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今年开始招生,由市外校统筹实施主校区和玉泉校区招生,资格可放宽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在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学校再制定主校区和玉泉校区的编班方案。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一律实行多校划片招生,依据《广告法》开发商不得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及销售,买房人不得以“学区房”为由要求子女进入市外校(包含玉泉校区)入学。

2、市实验国语学校与玉泉学校是什么关系?二个校区的学生是根据什么依据进行分区的?

答:根据市委《关于市区教育工作调研座谈会议纪要》(【2017】12号)精神,经咸安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管理咸安区泉塘小学。学校更名为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通过采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式和师资支持,全面提升玉泉校区管理水平、办学质量,使玉泉校区成为咸宁市外国语学校同等知名的品牌学校。两个校区的学生根据各自校区服务(划片)范围和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房产购置时间先后安排。外校本校区安排本片区内2015年7月31日前购房的房主子女,符合该条件的学生也可优先选择到玉泉校区。2015年7月31至2017年6月30日购房的房主子女安排到玉泉校区。

3、玉泉校区的师资情况有哪些变化?

答: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玉泉校区师资配备不低于实验外国语学校主校区。目前,该校区师资构成为三部分:一是原泉塘小学教师;二是从实验外国语学校和市实验小学选派的优秀教师,如刘朝辉(任校长)、谭惠英、聂静、林宏伟、朱亚兰等;三是从咸安区有五年以上任教经历的教师中通过考试、考核选拔的一批骨干教师。所有教师都具有大学以上学历。通过交流、选拔,目前玉泉校区已具备城区学校一流师资水平。

4、被托管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和原来有何不同?

答:全面托管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就成为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的分校,由主校区和市实验小学派遣班子成员和一批骨干教师到分校任职从教。分校在办学过程中将与主校区高位对接,实施教师一体化调配,教育教学一体化安排、一体化考评、教育设施共享,并独自形成自主特色品牌。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行为、办学思路与主校区总体一致。

5、在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

校区(泉塘小学)就读的学生能否直升主校区初中部?

答:在玉泉校区就读的学生与在主校区小学部就读的学生一样,属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服务片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

6、一年级新生为什么要进行测试考试分班?

答:新生进行测试唯一目的是便于分班。根据新生测试成绩高中低均衡搭配,使得班级之间学生基础成绩均衡,结合男女比例通过电脑均衡分班。

7、小产权房户、拆迁未还建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对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土地证的小产权房户、拆迁未还建户,只要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包括已公布的相关证件、证明),按照片区划分予以登记安排。拆迁还建户需提供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8、租房户子女怎么入学?

答:除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外:

(一)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在城区经商服务的还需提供: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2、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

(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还需提供:1、学生监护人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务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复印件;3、用工单位给本务工者不低于一年(2016年6月—2017年6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提供这些证件的,属非正常进城入学,只能回原居住地入学就读。

9、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在城区已经购买住房并且入住进城务工子女,可依据房产到对应片区学校申请入学;对于在城区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进城务工子女可依据租房户子女条件申请入学。

10、今年招生热点学校为什么要实行年龄限制?不及年龄的孩子想上学可以读哪些学校?

答:一是由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小一新生入学形势严峻,申请入学人数远远超过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大班额现象十分严重,为保证片区内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有学上;二是年满六周岁入学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三是年满六周岁入学符合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基于以上三点,今年上述学校不接受不及龄小孩入学。

根据市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精神,除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中心校区外的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不及龄可以到上述学校申请入学。

2017年8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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