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原子 通讯员汪善德) 这边借他人巨款不还,那边却偷偷地送孩子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读书,还更换了电话号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日前,崇阳法院将这名“老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福建长乐人王某在崇阳县娶妻生子并在崇阳经营一家企业。在湖南株洲做生意的堂侄子林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名,两次向王某借款计220000元(2013年5月借款120000元,2014年11月借款100000元)。后林某失言没有按时还款,王某经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王某于2015年12月将林某起诉至崇阳县法院。2016年4月,崇阳县法院判决林某还款,但林某一直不予履行。2016年6月21日,王某向崇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7月6日和7月20日,崇阳县法院向林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但林某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申报财产。2016年8月10日,崇阳县法院决定对林某司法拘留15日,并于同月18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崇阳县法院还查明,被执行人林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将其子送读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高收费私立学校,一学期学费12300元)读书,且更换了电话号码,拒收崇阳县法院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书,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鉴于林某在执行过程中拒绝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经法院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崇阳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崇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日前,崇阳警方已将林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