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 星期
《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和《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公示

  为规范村镇个人住宅建设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村镇个人住宅规划设计水平,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传承地方历史文化,突出鄂南民居风貌特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和《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

  现将编制成果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向市城乡规划局行业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066593(邮箱:546756309@qq.com)。

  公示内容一:《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公示内容二:《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完整图集相关链接:云上咸宁和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xncg.gov.cn/wap/)

2017年6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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