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 星期
国华人寿咸宁中支
赔付135万高额交通事故保险金

  本报讯(通讯员 王天明) 今年3月,国华人寿咸宁中支支付客户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135万元,该案件为国华人寿在我市赔付的第2笔个人最大赔款。

  2014年6月,被保险人夏某(化名)在国华人寿咸宁中支购买了国华人寿畅行无忧两全保险,该保险的保障责任是100万的交通驾乘意外及10万普通意外,年交1200元,交费10年,保障30年。同时,夏某(化名)还另外购买了终身寿险及重大疾病、意外险等多份保单,合同总寿险保额累计达135万元.

  今年年初,被保人夏某(化名)驾驶私家车时发生意外事故不幸遇难。其家属第一时间向国华人寿咸宁中支报案,该中支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了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了解情况,湖北分公司工作人员于第二天来到咸宁指导开展理赔工作。在家属的积极配合下,该中支2天时间就将案件核实完毕,3月中旬就做出了正常赔付135万保险理赔金的结论。

  理赔结束后,国华人寿咸宁中支了解到夏某(化名)还是该中支的保险代理人,于是国华人寿准备了10万元的慰问金送到了其家属手中。其家属为感谢国华人寿咸宁中支,还特制锦旗亲手赠送。

  国华人寿表示,将继续秉持“关爱零距离、服务无止境”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渠道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6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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