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60余岁的老人到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办理业务,着急要向某个人账户汇款,并对汇款用途含糊不清。大堂经理立刻产生警觉,在一番询问了解后,向老人介绍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如何辨别正规的理财产品等,看到老人有所犹豫,又向老人要来了其家属的电话,联系其家属进行劝说。最终,老人认识到这笔业务的风险,未将钱款汇走。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你是否似曾相识?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专业人士介绍,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之一。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者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着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专业人士提醒: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巨大,可能使你血本无归!有关行政法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朱淑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