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咸安区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该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动员、培训、督办等形式组织召开五次会议,根据低保政策制定了“六优先”、“九严禁”工作细则,切实做到“三个四”,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公开公示等各个阶段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紧扣“四大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留死角。通过采取入户宣讲、集中宣讲、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居民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二是入户核查不留空白。采取“问、看、访、议、算”等方式,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100%入户核查,明确填写三级调查意见,切实做到了“六优先”、“九严禁”。三是民主评议不走过场。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的工作程序,对经过初步筛选的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投票评议,被评议对象未达到三分之二同意票数的,暂停其资格,由区、镇两级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审核意见。四是公开公示不流形式。对于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居)、湾(组)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取消资格。
第二,突出“四大重点”。一是落实“按户保”。对除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外,其余一律按户保障,严禁按人保障的现象发生。二是清理“老人保”。对家中子女有赡养能力,却把老人单独分离出来办低保的,经过调查核实,一律取消。三是清理“维稳保”。对于以前通过维稳等原因纳入低保,但现在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调查核实,一律取消。四是清理“重病保”。因家中一人患重病,造成支出性贫困,但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调查核实,一律取消,可从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中给予适当救助。
第三,强化“四大措施”。一是完善核对平台。今年1月,依托“省级核对平台”,我区对10118户14708人的农村低保享受和申请家庭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集中核对,将疑点信息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303户461人,对有争议的采取“销号式”管理,暂停发放低保金,再次入户核实后给予处理。二是健全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结构、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实际情况,将所有低保对象分成三类管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如实完整填写入户调查表,核查人员明确填写调查意见,并签字确认,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四是落实清退维稳。对征地拆迁、两参人员等进行清退,同时做好取消对象的安抚稳定工作,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