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 星期
购房答疑

  什么情况下可解除物业合同?

  商女士问:最近我们小区的财物经常丢失,大家觉得小区的物业公司只拿钱,不办事,很不负责。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自己是否能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重新换家物业公司吗?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三种情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解聘和选聘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吴女士问:请问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里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和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住房公积金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哪些算公摊?哪些不算公摊?

  苏女士问:最近在看房子的过程中发现,高层住房的公摊面积大。请问,是不是所有的公用面积都要业主分摊?如果不是,业主分摊的有哪些,不用分摊的有哪些?

  答:并不是所有小区公共部位都计入公摊面积。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山墙)、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公用墙体面积。

  一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不计入公摊的空间。

  (黄兰芬/整理)

2016年9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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