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 星期
她用一把“金钥匙”打开当事人的心扉
——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审判员孙兰

  【人物名片】

  孙兰,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审判员。近三年来,她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500多件,另主审各类民事案件200余件,结案率100%,调撤率达40%以上,位居全院前列,实现了案件无调解反悔、无申诉改判、无超审限。她因此多次荣评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09年荣获咸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法官”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以她为主要成员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荣获全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2011年个人因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前列,荣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同年被授予“咸宁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调解室里,围坐着几名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一位女法官手捧笔记本,时而认真倾听,时而就有关问题或解释或记录。慢慢地,紧张的气氛渐渐地缓和下来…… 这位女法官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孙兰。她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开阔的视野和特有的人格魅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17年来,她始终用春风化细雨般的微笑为当事人解难排忧。

  一颗真心保民生

  孙兰所在的民二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与民生息息相关,每起案件都事关群众人身、财产或婚姻家庭的切身利益。她常说,法官在审案时不能单纯地看个案的法律问题,而要看到每个当事人背后站着的无数个潜在利益主体,这样才能透过冰冷的卷宗看到其后的民生问题,妥善处理好每个案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孙兰用这把“金钥匙”打开过许多当事人紧闭的心门。

  2014年底,孙兰接手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受害人是一家工厂的锅炉工,家有两个听话懂事的儿女,虽然妻子有眼疾,生活贫苦,一家人倒也过得和和美美。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天锅炉起火受害人被烧伤,虽然经救治痊愈出院,但受害人却因受到惊吓引起了精神障碍。一夜之间,一家人的经济支柱坍塌,没有了生活来源,工作的工厂开始逃避责任。妻子拖着残疾的身体找工厂、找相关部门要求工伤赔偿无果,无奈找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受害人不服上诉至中院。孙兰在案子开庭前已多次接待受害人的妻子,多次为其讲解案件的法律关系等情况,但在开庭后,受害人的妻子还是拖着病躯多次往返中院。到了饭点,孙兰为其打饭;临近天黑,没有回程的班车,孙兰掏钱为其安排住宿;察觉当事人有轻生念头时,孙兰与之促膝长谈解开其思想包袱,为其买水买食物,她终于被孙兰感动了,接受了中院的判决。

  一片真情促和谐

  在孙兰的办公室里挂着许多奖牌,其中有一块是咸宁市巾帼维权示范岗的牌匾。它见证着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故事。

  2007年4月,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次年登记结婚。但婚后章某突发癫痫病,男方李某怀疑章某婚前隐瞒了病史,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李某上诉到中院坚决要求判决离婚。审理中,孙兰发现因为双方都是农村出身,家庭经济困难,始终就补偿款问题争执不下。为了能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孙兰多次到李某家耐心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考虑到离婚后章某生活的艰难,适当地让步,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后终于说服李某及家人在不索要已给付的彩礼的情况下,退还了章某的全部嫁妆,并向章某支付了5000元补偿款。

  “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办案中,孙兰始终以女性的细腻和温情,用真诚打动人,用真心感化人,从而调解了一个个濒临激化的矛盾。多少次的苦口婆心,磨破了嘴皮子,连同事都说:“你工作也太过细了,太啰嗦了。”但看到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反目成仇的朋友言归于好、幼小的孩子重新得到父母的关爱、无助的老人终于老有所靠,孙兰说嗓子嘶哑了也值得。

  一身正气护公正

  作为普通人,孙兰也看重亲情、友情,但在情与法面前,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2011年,她最要好的同学为了一个案子,带着礼物找到她,请她对该案照顾照顾。她耐心地向同学解释:“我是法官,不能枉法裁判,只能认法不认人,还请老同学理解。”说着,她坚持让同学把东西带走,最终依法审结了该案。

  在权与法面前,孙兰不畏权势,不惧威胁,秉公办案。在审判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倚仗各种关系网干预司法,或是动辄以死相要挟,但她始终坚守法律的红线,不退半步。她曾经审理过一起合伙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蛮不讲理,在审判过程中,多次给她打恐吓电话,警告她小心点。但这一切并没有动摇她公正司法的决心,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仍对此案进行了公正判决,维护了法律尊严。

  (记者原子 通讯员佘建兰)

2016年3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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