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 星期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
专业人士:冒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市民王先生的身份证丢失,担心被人用来干不法勾当,为了表明丢失,他想到报纸上发一个声明。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挂失和登报声明?

  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尽快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其实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最好标记,金融领域、通讯领域等只要严格审查,都可识别出来。一旦出现冒用问题,给相关部门带来损失,就是审查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理应由冒用者及审查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公安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居民身份证要妥善保管,不要出借,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不要与手机放在一块,以免消磁;也不要与银行卡放在一起,以免丢失后给坏人可乘之机。

  (傅辉)

2015年6月2日 星期

第10版:财经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