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 星期
中共与国民党在香港的资产争夺战
1950年代的香港湾仔

  1949年初,随着三大战役结束,解放战争的胜利已成定局。国民党当局一面继续负隅顽抗,一面加紧将重要机构和物资撤退到台湾、香港等地。撤到香港的国民党官僚资本企业有29个,资产净值共约2.43亿港元。这一批机构和巨大资产的归属,对国共两党都至关重要。

  国民党在港重要机构陆续起义

  由于香港孤悬海外,处于英国统治下,加上中英尚未建交,接收国民党在港机构和资产的工作,不能不受到港英当局的种种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首先发动这些机构的员工,保护住财产不被国民党撤往台湾或就地变卖,然后择机起义,使财产转归新中国所有。 早在1948年冬,战略决战激烈进行时,中共中央南方局华南分局就未雨绸缪,决定由统战部长兼香港工委书记饶彰风(化名张枫)负责策动国民党在港机构员工护产和起义。

  从1949年11月到1950年1月,国民党在港贸易机构、交通运输机构、金融机构等29个机构纷纷宣布起义,致电中央人民政府静候接收。

  国民党千方百计想夺回资产

  国民党在港各机构的起义,使台湾国民党当局气急败坏。他们迅速运用种种手段,妄图夺回这批资产。“两航起义”两日后,国民党当局“外交部长”叶公超和“交通部长”端木杰就急忙赶到香港,宣布“免去”刘敬宜、陈卓林的总经理职务,并公告解除全体员工工作,听候 “登记甄别”。同时要求港英当局派警员协助“接收”两航。但因港英当局拒绝协助,加上两航员工坚决抵制,上述手段未能奏效。

  11月23日,台湾国民党当局向香港高等法院控告两航和资委会部分员工“霸占财产”,取得“临时禁制令”,冻结了两机构资产。当日,中共香港工委即以两机构员工名义聘请陈丕士大律师反诉,也取得了限制国民党方面行动的“临时禁制令”。12月3日,周恩来总理发表声明,宣告两航留港财产如被非法侵犯、移动或破坏,香港政府须负完全责任。鉴于两航资产难以到手,台湾当局竟以350万美元的价钱,将其“卖”给了美国人陈纳德和魏劳尔。12月19日,陈、魏即以“两航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向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接收两航飞机和器材。由于我方据理力争,法院于12月31日驳回了陈、魏的要求。

  成功接收两亿港元资产

  1950年1月,中央决定组织“政务院接收港九中国伪政府机构工作团”。1月底工作团初到广州时,形势比较乐观。英国对新中国的承认,使港英当局不得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了“美航”接收两航的申请,并解除了对两航资产的“临时禁制令”。这一重大胜利,使其他各机构员工情绪高涨,纷纷清点物资、赶做清册,等待接收。

  1950年初,在工作团的主持下,接收工作已开始进行。3月14日,中航5977件重要物资,包括飞机修理厂的主要设备,由“狄克帝国号”轮船运回天津。央航物资也于3月26日运到天津362件。4月1日工作团改为“政务院特派接收港九国民党政府机构专员办事处”(简称专办处),专办处接手后,接收工作更加迅速、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接收国民党当局在港机构和资产的这一场重大斗争,对于建立新中国的经济基础和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前后接收的飞机、轮船、机器、交通器材、矿品、银行资金、棉花和其他物资,总计达港币2亿元,在当时折合人民币约1万亿元 (旧币,1万元兑1955年发行的新币1元)或小米10亿斤。其中许多物资都是新中国的交通和工业建设所急需的。

  (据《百年潮》)

2015年5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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