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 星期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帮您分析房屋投诉案例——
今后买房您可悠着点
□记者黄兰芬通讯员廖军

  约好时间,交不了房拿不到钥匙;交的万元认购金,想退却万般艰难;平面图上的户型,等到建成后变了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罗列出去年房产投诉中典型的案例,为今后买房的广大市民提个醒。

  案例一 开发商延期交房

  2013年4月6日,石先生在温泉一楼盘购买了商品房,总价23万余元。随后,他与销售方签了购房合同,交纳了8万元,并且签了房贷合同。购房合同中约定是2014年12月18日交房。但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石先生并没收到房,也没拿到房屋钥匙。后来,询问销售方他才得知,要到2015年8月份才能交房。气愤的石先生要求退房。

  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开发商承诺退房,但必须要在石先生还清银行贷款后。石先生接受了开发商的提议。

  分析:这几年在我市,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现象很多见。水电安装公司排期紧、咸宁的雨雪天气多……开发商多以外部因素为由,推脱延期交房的责任。这样也导致我市延期交房纠纷不断。市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买房最好选择有信誉、大品牌的开发商,以减少后期的纠纷和麻烦。

  案例二 万元认购金难退

  2014年8月12日,王先生看中了温泉淦河大道旁一楼盘,并交纳了10000元的房屋认购金,但没有签订认购书及相关协议。事后,王先生想退认购金,并多次与对方沟通,对方同意了但一直声称帐户没有钱,推诿不退钱。无奈之下,王先生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经过协商,该开发商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退还认购金。

  分析: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先交认购金或是签认购协议,是楼盘销售的惯常做法。购房认购金一般是购房定金。很多购房者没有细问开发商,也没有细看认购协议,错认为定金无法律约束,交了随时可以退,到头来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以,现实生活中,购房者下定之前,一定要了解认购协议的内容,不要误认为定金是订金。

  另外,市工商局提醒购房者,楼盘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对外销售,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是无效的。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别买。

  案例三 实物与图形不同

  2013年3月,余先生在赤壁一楼盘购买了一套住宅,是三室二厅一厨二卫,面积有115平方米,总价近40万元。次年6月26号交房验收时,余先生发现实物与合同平面图有差异。于是他要求开发商换房或退房。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余先生获得满意的答案——开发商重新测量房屋,按照实际面积收取房款,并免去3年的物业费。

  分析:房产市场上多是期房销售,前期购房者只能通过沙盘、宣传图册了解房屋状况。市工商局提醒购房者,这时可通过现场录音,并将宣传图册当做附件装订进合同中,来保证开发商不是信口开河,保证自己的购房权益。

  另外,国家有规定,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和实际房屋面积允许有3%的误差,购房款是多退少补。如果购房者怀疑面积误差大,可以找专业机构检测。

  案例四 房贷迟迟办不下

  2014年2月下旬,万先生在温泉一楼盘预定一套面积为84平方米、总价要26万元的商品房,当年2月20号付了8万元首付,剩下的18万准备找银行贷款,由于个人的原因,按揭办不下来。于是他要求开发商退还8万元房款。万先生说,当时并不知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开发商也没有提醒他不能贷款买房。

  后来经过工商部门调解,银行发放了贷款,万先生买了房。

  分析:一般情况下,市民连读三个月欠银行钱不还,会产生不良信贷记录而被银行拉入黑名单,从而不能在银行借钱。有为别人的担保记录,也可能在银行无法办理房贷。因此,市工商局提醒购房者,想贷款买房,除了尽快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尽早使贷款审批下来外,也要到银行问问是否有不良记录而不能办理按揭。

2015年3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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