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不绝于耳,中国驰名商标也成为无数企业的金字招标。而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商标法》则要求从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宣传。“中国驰名商标”的标示将逐渐淡出我们的视线。
市场:
“驰名商标”大幅减少
昨天,距离新《商标法》正式实施仅3天时间,记者在我市多家超市发现,除青岛啤酒外,包装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已十分少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生产厂家已经在给商品制作新包装,争取尽早更换上市。而多家商场、超市也在着手准备。市区一大型卖场负责人表示,对卖场货架上及库存中还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商场会与生产和经营者沟通,限定时间让其商品下架并做返厂包装处理。
“本地流通的产品可能影响还没有那么严重,但本地生产销往外的已经感受到新《商标法》带来的影响了。”采访时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李捷说,本地一家大型食品企业由于今年年初才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证,因此今年前几个月生产的大量产品都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而近期销往成都的几家大超市的产品都遭遇了下架,导致仓库大量商品不能销售,因此向本地工商部门求助。
“我市工商部门正积极与成都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希望当地工商部门依据工商总局规定,即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流通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李科长说。
新法:
驰名商标不能广告宣传影响深远
“消费者往往以为,“驰名商标”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信誉高。但《商标法》本意是对其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地保护,防止被侵权‘傍名牌’。商品贴着‘驰名商标’标识,并不足以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对‘驰名商标’的意义,李科长表示,驰名商标认定标准体现了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对很多企业而言,驰名商标就是一块金字招牌,但依据新法,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驰名商标禁止广告宣传和用于商业活动,只是回归商标保护制度本色,不是对驰名商标的否定。”
“近期,新《商标法》对企业申请商标积极性肯定有一定影响,但长远来说还是有积极影响。”李科长说,申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特别保护,未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相同和类似商品范围受到保护,已注册的商标可以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范围受到保护。还可以获得在企业名称字号方面的特别保护,为企业今后的商标纠纷和保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
另外,驰名商标将来或成为享受优惠证、进企业大型卖场或上市等的门槛,有驰名商标则在竞争中加分,成为企业参与相关活动的资格条件或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