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利利 实习生郑璐)27年前,她随丈夫迁至咸宁,但迁移证丢失未能及时上户口。27年后,家乡无亲人,丈夫又离世,自己想在咸宁“落户”却无法如愿。近日,72岁的陈婆婆向本报求助。
72岁的陈保先住在咸安区西大街社区塔新巷。1987年,住在湖北天门市干驿镇的陈保先随丈夫周才盛(咸宁人)携子迁往咸安区西大街水塔村。由于丈夫一直没有到当地派出所上户口,陈保先将户口迁移证丢失了,自此便成了“黑户”。
丈夫周才盛离世,陈婆婆就靠子女接济过日子。2013年,陈婆婆生病了准备去办理医保,没想到去社区咨询后被告知,没有户口无法办理。陈婆婆说,社区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帮忙准备了社区证明、宗谱、老家村组证明等相关证明,她还专程到永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做了询问笔录。可是,等待了几个月后,她被告知须回原籍补办户口。
“我已经72岁了,老家又没亲人,返回天门办理户口不太现实,我的心愿如何才能实现?”陈婆婆不解地说。
咸安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陈保先在咸宁居住了27年,但在我市人口普查资料中却找不到她的任何信息。另外,陈保先提供的证明中,也没有她老家辖区派出所的无户口证明。按照规定,她必须回到老家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才能将户口转到咸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