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阳 通讯员刘伟)日前,崇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远赴浙江义乌为该县一家农业公司成功化解维权纠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
去年底,崇阳某农业公司从浙江义乌一食品公司购进一批食品生产原料,货值16.5万元。货至崇阳后,该公司发现该批食品原材料不符合公司生产技术标准要求,不能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于是,该公司立即与浙江义乌公司联系,要求退换,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推委不予退换。
3月25日,该农业公司负责人来到县质监局寻求帮助。在了解情况后,质监部门当天便指派稽查分局局长带领3名执法人员赴浙江义乌涉事企业维权。
经过质监执法人员与浙江义乌某公司的反复沟通协商,达成无条件退货的处理结果——全额退返农业公司货款1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