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
别一味禁止“以人查房”
■魏文彪

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为此,国土部目前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此外部署有关司局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值得一提的是,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度设计中,将增设查询服务,但备受争议的“以人查房”或仍为“禁区”,被严格限制。(1月5日《新快报》)从报道来看,有关方面拟在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度设计中禁止“以人查房”,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保护个人财产信息安全的目的。这确有必要。不过,保护个人财产信息安全,却不应成为禁止对官员不动产登记信息“以人查房”的理由。

官员作为掌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廉洁情况应当受到社会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公开涉及官员廉洁情况的各类信息,否则监督将无从谈起。所以,官员的隐私权必须适度受限,对官员个人财产信息,不能以保护的名义拒绝公开。

正因如此,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禁止“以人查房”不应一刀切。对普通公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当然可以禁止“以人查房”,但对官员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则应允许“以人查房”。如此既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安全,同时也能促进反腐斗争与廉政建设。

2014年1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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