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 星期
预售资金进“笼子” 百姓买房更放心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昨日,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正式启动。今后,开发商再也不能随意动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到房产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屋预售资金就会被划入统一监管的范围。

  上月,我市出台的《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从本月开始,市民购房的首付款、预付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都将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笼子”,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在我市有商品房建设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到相关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流入专门账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市房产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管,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把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中。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次动用预售资金需向市房产部门报告,经市房产部门核实审批后才能到银行去领钱,钱只能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

  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10月之前,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的全部工作已准备就绪,国庆长假之后正式启动,现在只要来市房产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要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进入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体系。进入监管体系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专用账户信息,告知和协助购房人凭《咸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单》直接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截至昨日中午,我市还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事宜。

2013年10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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