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 星期
机构改革前公众只能吃死猪肉?
段思平

  一个农民外出打工时学会了“收死猪”,遂回乡“创业”,半年多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市场。荒唐的是,在警方侦破这起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之前,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一察觉,并将病死猪肉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8月30日《人民日报》)

  “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这当然是正确的结论,也反映出现行监管体系存在的弊病,机构改革的确刻不容缓。然而,在机构改革完成前,难道现有的监管部门就拿死猪肉没办法,公众就只能吃死猪肉了吗?显然,机构改革滞后只是监管部门的卸责借口。

  事实上,死猪肉监管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不能全都归结于机构改革滞后。如卤菜摊这一死猪肉销售端,到底归工商还是卫生部门监管存在机构打架;但各个部门都有监管疏忽,没有把好自己那一关,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检疫部门称“没听说”,商务部门说“没发现”,各个部门集体失灵。也就是说,只要各个部门监管主动性强一些,在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发力阻击,手段并不高明的“死猪肉”生意恐怕早已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当下,各职能部门如果认真履职、严格执法,至少不至于连死猪肉这类并不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都解决不了。相反,若监管部门责任心不提高,履职能力不加强,指望机构改革来解决一切,岂不是“很傻很天真”?因此,不能任由监管失职的责任部门自我开脱,而应对其玩忽职守的行为予以问责,打消某些官员“坐等机构改革”的危险念头。

2013年9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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