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昌宗)患者前往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看病,医护人员声称“内部人员交费快些”。两次代收代缴费用后病人却一直无法拿到缴款发票。质疑内有“猫腻”的患者家属强烈要求医护人员提供票据却被接连推诿。昨日,来自咸安大幕的女患者王悦(化名)及家属向本报打来电话,想不通这到底是咋回事?
昨日上午,王悦在其男友陪同下前往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看病。9时30分许,在门诊治疗室内,一周姓女医生“热情”地说交费处人员较多,可以让护士去代交费用,声称“内部人员交费快些”。随后,王悦取出随身携带的1165元现金交给周医生,并由其交给一名护士前往办理缴款手续。
在治疗过程中,周医生表示需要经过一个疗程治疗,还需缴纳4865元费用。王悦随身现金不够,她就让医生喊一下在门外等候的男友去代为刷卡缴费,周医生说不用,将银行卡交给护士就可以了,王悦只得照办,并告之了密码。不久后,护士返回交给王悦一张刷卡交易票据,票面显示缴费金额为5000元,护士将多刷的135元余款找给了王悦。
11时许,结束治疗。一直等待在治疗室外的王悦男友听闻银行卡及密码均告知他人后,找医护人员索要缴款发票,却被告知暂时无法拿到发票。因担心银行卡及密码泄露,王悦及男友强烈表达索要缴费收据的要求,却被一再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被该科室一负责人告知:下午2点半再来拿发票。
昨日下午,王悦男友找到该科一杨姓负责人,他质疑医护人员在医院财务部门代缴了费用,为什么没有开具发票?里面会不会存在什么猫腻?
随后该科杨姓负责人则提供了两张开具时间分别为12:00和12:06的发票,说是因为医护人员忙碌、收费处人员较多等原因,导致发票延误出票,声称愿意全额返还上午收取的两笔费用,并在发票上签下“退费”字样。昨日下午4时,在医院门诊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说当日已经轧账无法办理退费,只能次日再行办理。
这两笔费用由医护人员收取后为何无法出具发票?王悦能否顺利得到退款?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