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实习生潘漩)8日,有市民向本报热线投诉,反映夹皮沟路口对面一家医保药店出售的药品价格疑似比普通药店要贵,希望相关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一位网名叫“爱在水中央”的读者说,近日,他在该医保药店购买药品,觉得价格比外面普通药店要贵,而且开出的票据,只有药品总价,没有分门别类的详细价格,不知道是为何?另一位市民则认为,药店作为医保的定点药店,价格应当更低。
13日,记者来到市民投诉这家医保药店,是咸宁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二药店,该药店“医保定点药店”的牌子十分醒目,进进出出的顾客络绎不绝。
药店负责人说,他们药店里的药品全部从正规渠道进货,规范经营,票据齐全,药品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不存在药品价格比外面普通药店贵的情况,但是同一种药品,因为生产厂家、药品规格等不同,药品价格会有区别。
该负责人介绍,市民在药店购买药品后,收银员都会打出两张单子,一张是医保单子,另附有一张小票。医保单子上只注明中药、甲类、乙类药品等及药品总价,整个医保定点药店出具的医保单子都是如此。另外,附有一张小票上很清楚的表明了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药品单价、药品有效期等。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相同的药品在医疗机构和药店,会因进货渠道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价。但药品价格有一个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能突破最高限价销售。如果市民发现药品销售价格明显超过最高限价,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