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
广告牌砸坏车保险为何不赔
保险公司:车主没有购买车损险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实习生潘漩)11日,手机号码为187XXXX4402的出租车司机阮女

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的出租车被大风刮下的广告牌砸坏,找到保险公司索赔,得到的回应是:不属于意外险,拒绝赔付。

阮女士说,8月10日,她驾驶出租车行驶在温泉老林校附近,突遇狂风暴雨。于是把车子停在老林校对面的路边上,不料车子被大风刮落的广告牌砸中,挡风玻璃和后视镜被砸坏。雨停后,阮女士将车子开到附近的维修店维修,花去维修费用900多元。

今年4月份,阮女士只购买了交强险,但没有购买车损险,不知保险公司赔不赔?对此,记者找到了阮女士曾购买交强险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与车损险没有太大关系,强制险必须投保,而车损险可以选择不保。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阮女士只购买了交强险,但是没有购买车损险。所以她的车子挡风玻璃和后视镜出现破损,不能获得相应赔偿。

2013年8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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