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琦)“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至今已有了五个年头,受害方的索赔之路曲折漫长。日前,在通山县工商局消保分局的协调帮助下,通山闯王镇“结石宝宝”李某成功获赔。
通山县工商局消保分局自2008年起一直积极配合协助毒奶粉受害方维权。近日,该分局接到投诉,2009年之后,家住通山县闯王镇的结石宝宝李某身体并未痊愈,结石后遗疾病反复发作。后经通山县工商局消保局的协调帮助,李某一家知晓了具体维权途径,成功联系到当初相关奶粉企业筹资建立的患儿医疗赔偿基金会,拿到了22家相关奶粉生产企业一次性赔偿金2000元,并得到这些责任企业的许诺:在结束急性治疗后,18周岁之前出现后遗疾病的医疗费用,均可进行费用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