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焰:建议农村推行医疗责任保险
“出现一起医疗事故,乡村医生三五年的收入往往就会变成赔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长吴焰说,在农村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不仅能保障受害人及时获得赔付,还有助于减轻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赔偿负担。
“乡村医生反映最大的困难不是工作条件太艰苦,也不是医疗设备太简陋,而是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吴焰委员说,一些医疗纠纷甚至演化成对医生人身伤害的极端事件,这一问题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医疗责任保险是业内人士为此开出的“药方”。吴焰委员说,医疗责任保险是管理医疗风险、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机制,能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有效减少对患者的伤害,以及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摩擦,同时还能化解农村医疗队伍风险。
“从国际上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吴焰委员告诉记者,欧美很多国家都已建立政府引导和推动的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险的覆盖率接近100%,医疗纠纷所产生的赔付几乎全部由保险机构承担。
吴焰委员说,我国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更多的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虽然少数也延伸到一级乡镇卫生院,但对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鲜有覆盖,几乎是空白。
他说,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必要为全国百万乡村医生队伍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
李树起:要努力增强群众用法律维权的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李树起11日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两高报告中丰富详实的数据,充分说明了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繁重工作和显著成绩,实事求是,值得肯定。但客观上也显现出当前案件仍然多发,因此我建议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知道用法律维权。”
李树起说:“近些年来,我与几个犯过罪的青少年有过接触,在交谈中我深刻感受到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犯罪后非常后悔的心情。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在当前这样一个矛盾易发多发的年代,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增强用法律去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特别是减少权益受损后因维权而犯罪,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对于如何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李树起说:“可以精选两高报告中这些众多审结的违法犯罪案例,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手段,通过更丰富的形式、更多的报道栏目、更长的报道时间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尽管普通群众不可能做到像法律人士那样专业,但至少要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去寻求解决。”
李树起同时建议,司法系统也要进一步提升队伍的能力、水平,提高司法的公正性,为群众寻求司法解决权益受损提供更多的便利。
张恩迪: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张恩迪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职责的规定相对原则,在现实中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当前,需要细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负有的监护职责,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
张恩迪介绍,现行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歧视、使其辍学、迫使结婚等。除此之外,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还有哪些具体行为属于未履行监护职责。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也仅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前不久发生的长春偷车杀婴案,以及前年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令人非常心痛。”张恩迪说,“我们在谴责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反思孩子父母的疏于照看。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强化监护职责。”
张恩迪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启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特别是在“家庭保护”章节,要细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负有的监护职责。同时,对于未能履行监护人职责的处罚,除了可以剥夺其监护人资格外,还应给予其他不同层次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