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一些代表委员指出,当前行政审批权异化现象需要警惕。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审批权转由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有些组织反而变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它们破坏市场环境,损害政府公信力,成为延伸腐败的“毒瘤”,亟待通过新一轮改革彻底铲除。
五大乱象勾勒公权力“灰色地带”
乱象一:“审批”变“核准”耍花招。一些部门明着是下放审批权,暗地里却以核准、备案、评估、检测、监制、鉴定及准运证、准销证等名义搞变相审批。
乱象二:转移敛财职能,把下属单位变成“收款机”。
乱象三:政府、市场两头吃,中介机构变权力寻租“避风塘”。
乱象四:任职者非亲即贵,变成“养老院”和“家属院”。
乱象五:坐拥特权,级别不变。有的社会组织被主管部门授予部分行政、准行政等职能,像政府机关一样享受级别“待遇”。
“二元腐败”变“三元腐败”更隐蔽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全国性行业协会多数都是政府所创办,无论组织、领导还是经费、政策,都与行政主管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朱征夫委员认为,原来的腐败是由政府官员与行贿者直接操作的“二元腐败”,“二政府”出现后,变成了加入中介组织的“三元腐败”,腐败手法更加多样、隐蔽,也更难发现和查处。一些行业协会和鉴证类中介组织已成腐败多发区。“这不仅助长了权力腐败,而且,由于目前行业协会一般是"一业一会","二政府"又加剧了市场垄断,对经济社会发展破坏性更强。”
定位政府职能,切断“隐性审批利益链”
割除“二政府”这一“毒瘤”,必须切断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隐性审批利益链”。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承德市市长赵风楼建议出台明确规定,一定级别的官员退休以后,几年内不得在行业协会担任领导,尤其是与本职部门相关的协会。
代表委员的建议指向“公开透明”:建立审批透明机制,什么机构拥有哪些审批权限,收不收费、收多少,都要公开,防止一些部门巧立名目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隐性抬高行政审批门槛。
(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