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及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据此,中小学有望在寒暑假的基础上,增设春秋假,学生可享受一年3个甚至4个假期。
(据中新网)首先,必须平衡好地区差异。我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情况不同,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在放春秋假的问题上,是否放,如何放,不仅需要因地制宜,还要考虑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比如,2001年台湾取消实行多年的中小学春假制,多数家长支持,而学生和教师则多反对。因此,如何根据地域科学设置“春秋假”,很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思考。
其次,必须解决好休假质量。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在“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的指挥棒下,假期补课早已将寒暑假进行了“无缝连接”。多元化评价体系一天不建立,中小学生们未必能利用“春秋假”旅游,反而会在“第三学期”基础上,又增加一个借“春秋假”补课的“第四学期”,学校和培训机构,恐怕也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商机,让“春秋假”变成“春秋补习”。这一点不能不防。
最后,必须照顾到家庭实际。现实中,孩子们的假期,往往是很多上班族家长的心病,小孩在家没人管,成天看电视或上网,有的家长不得不将小孩送到父母家或将父母接来帮忙看管小孩,家无老人者只得“托”到一些课外辅导机构,还有家长不得不将小孩带到单位上班等等。如果中小学生增放“春秋假”,可能会给这部分家长凭添不少的负担。
对学生来说,“春秋假”绝对是一项善政,而善政如何善行,则考量着相关各方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