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名叫梁齐齐的游客,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了到此一游,逮到你都得剁你的手”。这两天,一条微博引来众人关注。原来,几天前,故宫工作人员颜先生巡视时发现太和门大铜缸被人偷偷刻上了一行字。由于没能“人赃并获”,气愤之下颜先生将此事发到微博上,随后立刻引来“骂声一片”,网友纷纷谴责该游客“太缺德”,甚至扬言要“人肉”此人。 (2月24日《深圳商报》)
一名游客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到此一游”,已经不是简单的文明素质问题了,这种蓄意破坏文物的行为,确实令人愤慨。因此,无论是故宫工作人员还是网友,对破坏文物者表示强烈谴责,都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剁手”之论、“骂声一片”和“人肉”之说,均存在“以恶制恶”之嫌,是不可取的。更何况,这种使用“语言暴力”的方式,并不能唤醒人们对文物的敬畏之心。
事实上,故意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的现象,在当今社会比较普遍。究其原因,除了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之外,更在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特别是,《文物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了10多年,许多人还不知道在我国有这部法律,因而一些人恣意在文物上刻划、涂污,还以为是一种个人自由。
必须正视的是,一些人不懂、不遵守《文物保护法》,根在文物管理部门身上。一方面,在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上明显缺位,导致目前这部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另一方面,只注重了对文物的开发利用,却忽略了对文物的监管与保护。比如,游客众目睽睽之下在大铜缸上刻字,故宫工作人员竟然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待到文物受到了损害,再虚张声势地在微博上“发威”,显然于事无补。因此,对于在故宫大铜缸上刻字等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与其“剁手”不如“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同时,文物部门应摒弃功利思维,加大对文物的监管和保护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法》的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