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 星期
“二次封口”食品岂能“进口”
■段玉文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莱山部分超市销售的三全品牌水饺存在问题?!根据报料者提供的线索,记者调查发现,在万光诚润连锁超市芳华园店发现疑似二次封口的三全水饺,代理商称是超市行为,但超市方面则否认。 (《齐鲁晚报》1月21日)

  “二次封口”的品牌水饺就摆在超市的货架上,互相推诿掩盖不了事实真相。袋装食品一般都有“开袋即食”、“开袋X时内用完”的提示,就是说开袋的食品是很容易变质、影响食用安全的。这一点,生产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当然比消费者更明白,所以厂家明确规定不允许代理商和商超进行二次封口,否则给予重罚,甚至取消代理经销资格。

  如果仅仅是运输保管中发生极少量的破袋,相信代理商和商超是不可能因为这点不起眼的利益而冒违规风险的。在“部分”超市都出现水饺“二次封口”的普遍性也证明这很可能形成了常态。媒体已在披露的商超涂改保质期现象屡屡发生,保质期就打印在封口处,“二次封口”很可能就是爆料者怀疑的涂改保质期露出马脚。这样,破袋的、临期过期的食品都可以“二次封口”变成永不过期的“合格”食品,如此还怎么保证消费者安全“进口”?

  食品既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命运,所以,生产商、代理商和经销商不应该见小利而舍大利丢大义,在欺骗伤害广大消费者的同时儿戏自己的“钱途”。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产销让老百姓放心“进口”的食品,这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起码要求,也是根本的兴商之道。

  

2013年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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