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诉求1122.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19亿元。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1.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7亿元。
消保法规定了远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从检查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在许多地方已经上升为消费投诉的第一位。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零售交易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4年达到2.8万亿元。与此同时,网络消费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报告建议,国务院在2016年底前出台消保法的实施条例,对法律确定的远程购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制度进行细化补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据《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