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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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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炒饭”标准里不该有强制的味道

  在“扬州炒饭”新标准出现之前,也曾经出现过“兰州拉面”标准、“重庆火锅”标准,不过几乎无一例外,这些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化,都不怎么受待见,不管是业内还是普通的老百姓,既不看好,也难得有人遵从。而这些标准到了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放下政府“管得太宽”这种先入为主的成见,以客观理性的态度来看,有关部门为一种地方特色食品发布制作、烹饪标准,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至少在标准能够覆盖的范围内,可以起到一种引导作用,告诉当地的商家、食品制作者这种食品应该怎么做才是正宗的,才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那么如果有商家在主料上以次充好、在配料上偷工减料,显然就是不符合标准的做法,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种损害。而有了这个标准,就可以引导和约束商家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进而在保证这种著名地方美食原汁原味、正宗地道的基础之上,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话又说回来,对于这样的美食标准,号召、引导都可以,可一旦有了强制的味道,就会让标准变了味,也容易引起各界的质疑。

  既然具有强制性,也就意味着不管你是五星级大酒店,还是路边的大排档、小吃摊,都要遵守这个标准来制作“扬州炒饭”,否则就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问题在于,每个消费者的口味、饮食习惯都不尽相同,我们在日常饮食中经常碰到有消费者提出不要在这款菜品种放这种材料,不要在那种菜品种放那种材料的事情,那么这时候饭店酒楼该怎么办?是坚持遵守官方的标准的,还是满足消费者的愿望?

  另一方面,尽管笔者不是美食家,但想必自从有“扬州炒饭”这个名字开始,它的主料、配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在不同的地方,它必然会根据当地人的饮食习惯做出调整。如果都要按照官方的标准来,不但可能失去部分消费者,而且也会妨碍这种著名美食在口味上的发展、丰富。所以,我们不反对“扬州炒饭”有标准,但还是以应该以引导、规范为主,而不是强制。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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