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经济领域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特别是走私贩私活动的严重情况,令人触目惊心。曾担任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因此,王仲案亦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大肆贪污受贿
出生于天津市蓟县的王仲1949年参军,同年入党。1976年2月起先后任广东省海丰县委副书记、书记、县革委会主任。
海丰县与港澳海上交通方便,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施行,同港澳的联系日益频繁,从港澳回乡探亲和申请去港澳的人也越来越多。1979年秋,当地一位广播员,给王家送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因此他赴港探亲报告提早获批;不久,海丰县教师送给王仲一台彩电和收录机,该教师一家5口去港的要求亦顺利获批。
尝到甜头后,王仲的胆子越来越大。此后他开始大量收受、索取港商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等,然后转手卖出。当时,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正处于高峰期,被查获的私货在汕尾镇堆积如山,令王仲垂涎三尺。他到处“视察”堆放私货的现场,钻入各个缉私货物仓库,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把大量缉私物资据为己有。累计拿走263只手表、17部收录机、1台电视机、2台电风扇等。
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他还纵容唆使妻子、子女参与犯罪活动,将贪污受贿所得在私货市场出售。
王仲的不法行为在海丰县影响恶劣:沿海猖獗一时的走私活动得不到有效制止,一批干部被腐蚀,一些党的基层组织瘫痪,一些缉私人员执法犯法、监守自盗。海丰县一时成为远近闻名的私货市场,甚至有人讥讽地将海丰喻为“远东的国际市场”。
陈云杀一儆百
对于王仲和海丰县的情况,群众纷纷写信检举揭发,上级机关也派人调查。不久,王仲的罪行败露。此案的处理受到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的极大关注,他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当时有人认为,王仲是个老同志,1947年参加解放军并入党,为党做过一些贡献,应该从轻处理。但当时分管公检法工作的陈云认为,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确实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进行惩处,对我们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对我们的改革开放都很不利。
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枪毙的县委书记。时任中央纪委第五检查室主任的张岷回忆说:“当时的反响应该说震动全国,简报一发,报纸一发,全国人民都说这是动真格的了。 ”
同年9月18日,海丰县委副书记叶马凯也因犯巨额走私罪被判处死刑。8个月的时间,一个县的正副书记相继被处决,这表明了党中央和陈云本人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经过持续的努力,大规模走私活动初步被制止,公开贩卖走私物品的市场被取缔,东南沿海走私猖獗的局面被初步扭转。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