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儿童被忘车内闷死事件,不乏由于家长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从法律上讲,其行为已经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理应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传统道德、情感、家族宗法等因素,这种亲人之间导致的过失行为,往往会被放弃追责。一方面,爷爷奶奶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死亡,孩子的父母几乎不可能将老人告上法庭;同时,在执法部门看来,孩子发生这样的悲剧,其父母已经遭受了巨大打击,也就不忍心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情与法总是让人纠结,但二者绝对不能混淆。只有用“伤口撒盐”让失职家长痛彻心扉,才能让更多人深刻反思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家长,而媒体和社会的安全宣传教育,也才会真正入脑入心。(据《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