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这意味着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有分析认为,男女沟通方式有差异而激发矛盾,是导致离婚的原因之一。
在对离婚的态度上,大致经历着“三段两个转变”。一是到改革开放初期及以前,社会上普遍认为离婚是丢人的大事,受此影响,当时社会上鲜有离婚,很多夫妻即使不和也“忍着”;二是到改革开放中后期,很多人认为离婚只是两个人的事,“合则聚不合则分”,甚至有人认为离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三是现在,离婚率的不断递增,及其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对离婚态度的“三段两转”,与社会思潮变化是同步进行的。确实,婚姻主要是两个人的事,“强扭的瓜不甜”,明明不和还要“忍着”,不符合社会进步的潮流。“离婚是把两个人的痛苦变成四个人的幸福”,并非没有道理。但当离婚率不断递增,由此带来一系列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却不能不引起重视。
人们总是喜欢往婚姻身上贴各种美好的形容词,其实婚姻与义务须臾不可分。义务就是责任,责任是婚姻关系的黏合剂。可以讲,没有义务不成婚姻,更不可能成全一段美好婚姻。坊间有一句话,“牙齿也会咬舌头”。恋爱双方走到一起,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甚至更多家庭的结合,加之社会变迁带来的压力和诱惑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责任,不讲义务,面对困难不仅会迈不过槛,面对诱惑也会过不了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培育富有责任的婚姻观和家庭观,是向往婚姻幸福的人们不可回避的一个命题。
除了培育健康的婚姻观和家庭观外,还应该从制度上进行一番努力。有调查表明,婚姻登记制度的逐渐简化,使得离婚相对容易,也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之一。现在,很多国家都在开始探索立法增加离婚难度。比如德国、韩国,都进行了这方面的努力,而且成效不错。连以婚姻自由著称的美国,也开始反思由于手续简单带来的冲动式离婚。相对于结婚,离婚更有着冲动的成分。如果在程序设计上相对复杂一点,增加必要的调解过程,就可以挽救一段还有存系价值的婚姻,何乐而不为呢?
婚姻和谐是家庭和谐的前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离婚率递增的影响不可小觑,别把离婚率递增不当回事。如果婚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了,没有挽回的可能自无挽回的必要;如果是因为缺少责任和义务,甚至仅仅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这显然值得重视,应该努力挽回和避免。
(据《渤海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