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国税制上出现一些问题,一个是加工定货和经销、代销使得买卖关系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不上来,还有就是私营企业的纳税税率过重,私营企业主有意见。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提出的方案把原来流通领域的税加到了工厂,还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这个税制方案在1953年初的 《人民日报》公布。
新税制实行遭质疑
1952年9月前后,财政部拟订了修正税制的具体方案,经中财委党组讨论通过,向周恩来总理作了汇报。新修订的税制自1953年1月1日起实行。为了配合税制改革各项办法的贯彻执行,同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 《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的社论,社论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原则,并说明国营商业、合作社和私营商业在按税法规定纳税上处于同等待遇等。新税制所以赶在1953年初出台,按照薄一波的说法,完全是为了在春节前一个半月的消费旺季多征些税。
这次修正税制,一直是在中财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直到1953年1月3日,即新税制已实行了3天后,中财委党组才以告知的形式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报告。
但是,新税制公布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波动和不满,造成了物价波动,扩大了地区差价,使得“批零划不清”、给税务工作带来实际困难等。 1953年1月9日,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3位同志联名给中央写信,反映新税制执行后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状况。
他们在信中说:“我们真不懂,新税制为什么要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划等号?如果这样,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怎么能得到鼓励而发展?资本家的企业从新税制里得到了鼓励更加得意忘形,这样社会主义还要不要实现?所以,我们为围绕新税制的实行,是一场尖锐的路线斗争。 ”
毛泽东指出新税制的政治错误
1953年6月1日晚,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认为: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所公布的对税制的若干修正(政务会议核准的),在政治上有原则性的错误。同时,这一问题事前未向中央请示,也未提交中央讨论,在组织上也是严重错误的。
8月12日,毛泽东在全国财经会议大会上讲话,毛泽东对薄一波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说:“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一定要腐蚀人,用糖衣炮弹打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中了一个靶子,就是薄一波。”次日,财经会议结束。之后,薄一波被免去财政部部长职务,留任中财委副主任,由邓小平兼任中财委第一副主任和财政部部长。
(据《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