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道,从一审开庭时的痛哭流涕并自称“利令智昏”,到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建议》,刘铁男似乎对自己的腐败堕落颇为后悔并在力争轻判。
但实施上,悔过情节能作为认罪表现可轻判吗?从河北省廊坊中院公开的判决书可见,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告诉记者,我国刑法没有把悔罪作为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也就是说有悔罪能作为酌情惩罚的一个情节,最终量刑还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洪道德说,“从媒体公开报道看,像刘铁男从一审到宣判在法庭上一直都有哭诉忏悔,但是实际没有影响对他的判刑。”
(本刊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