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媒体报道称,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于8月5日“失联”。日前,记者从接近当地警方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因涉嫌受贿500万,郭宜品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警方悬赏500元通缉。
堂堂一个副市长,“失联”后警方通缉的悬赏金额却只有区区500元,立马成为广大网友吐槽、揶揄的焦点。从情感上讲,贪官污吏作为社会的“蛀虫”、偷盗人民财富的“硕鼠”,可以说是一文不值。但倘若因此就将悬赏金额设定在500元这样一个超低价位,显然还是有诸多不妥。
首先,这与郭宜品的贪污数额和犯罪程度不符。根据报道,2012年5月,房地产商张金元为感谢时任伊川县委书记的郭宜品在该公司投资的伊川县政府办公楼和住宅小区项目上的关照,向其行贿,金额为500万元。按照目前《刑法》对于受贿犯罪程度的认定,也属于“金额特别巨大”。一个贪腐金额“特别巨大”的在逃犯,难道只值500元?
其次,这与腐败犯罪的社会危害不相匹配。既然警方在悬赏抓捕其他逃犯的时候不惜血本,对于郭宜品这样的贪官污吏,为何反倒斤斤计较起来了呢?须知,这不仅有悖对等原则,甚至会可能向社会释放出错误信号,即贪污的危害小于偷盗。
再次,它也无助于及时、有效地抓捕郭宜品。就像有网友调侃的那样,现如今举报个闯红灯、乱扔垃圾都有几百元的赏钱,500元抓贪官,这究竟是想表明警方看不起郭宜品呢,还是在暗示压根不想抓他呢?
不可否认,警察用于打赏的钱来自纳税人,的确需要精打细算才对,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抠门。有道是“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悬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抓住逃犯,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悬赏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意义。这一次洛阳警方的悬赏通缉之所以遭人嘲笑、恶搞,问题恐怕就出在这里。
■三言两语
●这年头要“找”一个人,500元如何“拿得出手”?联想到今年4月一徐州女子5万元寻狗的往事,怪不得有人吐槽“不如去找狗”。莫非此地无银三百两?——杨央
●太不把市长当干部了!——黄勇
●500元赏金未必能找到一条丢失的狗,但500元赏金却足以悬赏一个失联的嫌疑犯。下这么大血本通缉一个受贿500万的副市长,可见洛阳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狠,手段之高。有道是:洛阳纸贵古流传,如今市长不值钱,特为同志安全计,悬赏只出伍佰元,千丝万缕剪不断,一人落网大家完。——麦克柠
(据《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