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理论 教育 专题 企业 文化 财经 旅游 生活 娱乐 健康 人才 汽车 房产 视频 论坛 图片库 数字报
  第23版:奇彩生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咸宁新闻网 | 咸宁日报 | 香城都市报 | 周闻天下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4年8月2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丈夫花557万养小三妻子起诉要求还钱获支持

  杭州的汪先生与妻子9年前登记结婚并育有2女,但几年前认识了林小姐后陷入热恋后,汪先生就常汇款给林小姐,汇款共计557万。去年底,汪先生的妻子将汪林两人告上法庭,要求归还钱款。近日,杭州西湖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支持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赵女士与汪先生是于200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二女。2011年10月,汪先生认识了林小姐,并迅速陷入“热恋”中。为了取悦林小姐,从2012年1月起,汪先生经常给林小姐汇钱,少的时候有1、2万元,多得时候有40、50余万元。截至2013年6月,汪先生一共给林小姐汇了557万余元。林小姐也不客气,用这些钱买了房子、车子,平时还购置了很多奢侈品。

  赵女士知道情况后,认为这些钱是属于夫妻共有,是双方辛苦赚来的,却被丈夫挥霍。2013年底,赵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汪先生和林小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林小姐返回这些钱。

  庭审中,林小姐坚持赵女士不是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起诉且赵女士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无法律依据。而汪先生或是觉得有些愧对妻子,同意让林小姐返还所有款项。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汪先生确实赠与林小姐557余万元,其中林小姐曾将117万元汇回给汪先生。

  法院认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汪先生赠与林小姐款项数额巨大,未经赵女士的同意,汪先生的赠与行为损害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支持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汪先生的赠予合同行为无效,而林小姐则须在10日内返还相关款项。(据中国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管: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鄂ICP备06018974号  © 版权所有 咸宁日报社
 
咸宁日报主办 地址:湖北咸宁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8155 8128121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第01版:封面
   第02版:广告
   第03版:新闻关注
   第04版:新闻关注
   第05版:新闻关注
   第06版:新闻关注
   第07版:新闻关注
   第08版:新闻关注
   第09版:新闻关注
   第10版:新闻关注
   第11版:新闻关注
   第12版:新闻关注
   第13版:新闻关注
   第14版:新闻关注
   第15版:新闻关注
   第16版:特别揭秘
   第17版:特别揭秘
   第18版:特别揭秘
   第19版:特别揭秘
   第20版:奇彩生活
   第21版:奇彩生活
   第22版:奇彩生活
   第23版:奇彩生活
   第24版:奇彩生活
   第25版:奇彩生活
   第26版:奇彩生活
   第27版:专刊
   第28版:封底
女子一夜情后讹诈千余万
丈夫花557万养小三妻子起诉要求还钱获支持
已婚男网上征婚并同居怕逼婚说爸妈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