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烙》的创作者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长信昨天曝光,信中控诉于正的《宫3》赤裸裸地抄袭《梅花烙》,并希望该剧停播。
前不久,因剧中演员戴娇倩称《宫锁连城》(以下简称《宫3》)的故事“来自于《梅花烙》”,该剧编剧及制作人于正大为恼怒,甚至扬言不会再与之合作。然而才过几天,他就遇到更大的难堪:《梅花烙》的创作者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长信15日曝光,信中控诉于正的《宫3》赤裸裸地抄袭《梅花烙》,并希望该剧停播。对此,于正选择在事发两小时后公开发表长微博“灭火”,他一边称敬仰琼瑶阿姨是言情戏鼻祖,一边否认自己抄袭。
是否抄袭,网友们心中自有判断。15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后者从法律角度解读,表示于正的做法并不算抄袭。
业内声音
行业内暂无惩处措施,只能鄙视抄袭
于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一事,影视圈的编导们也有自己的看法。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导演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进行保护,但是在行业内,面对这样的抄袭行为却缺乏相应的惩处措施。“其实圈内的抄袭现象很多,作为有良心的编导,对这种抄袭行为都是不齿的。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走上法律程序的话,圈内却缺乏相关的惩处措施,所以大家能做出的姿态就是鄙视。”
对于琼瑶呼吁电视台停播《宫3》一事,一位编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部电视剧的版权存在疑问,当对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后,电视台是不应该播出的。不过对于是否会停播《宫3》,湖南卫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但是据圈内知情人士分析,该卫视不可能停播《宫3》。“因为《宫3》一开播,就助湖南卫视拿下收视第一,他们不可能放弃这部收视神剧。”而对于以后再与于正合作时是不是会多一些考量,湖南卫视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也不会考虑这事。
律师解读
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
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于正是不是真的构成侵权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翁冶中律师,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这主要是涉及剧本方面的抄袭,还是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目前法律在著作权的保护中,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翁冶中解释,所谓表现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对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则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翁冶中举例表示,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了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写了“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所以虽然琼瑶表示于正的《宫3》的主角设置、主角关系、支线任务设置都与其《梅花烙》如出一辙,但这些都属于中心思想层面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翁冶中表示,著作权是有垄断性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又不能用垄断阻断传播,所以这种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的方式,也一直是业内有争议性的话题。“虽然从法律上不构成侵权,但在道德层面上是必须对任何抄袭行为进行声讨的。编剧创作的剧本,是其个人生活思想的凝结,任何人用不光彩的方式抄袭,都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