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重要“日子”,其中包含教育、服务、安全等方方面面。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
2000年3月3日,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下发通知,从2000年开始,把每年3月5日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组织青年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3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1996年初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
5月19日,中国旅游日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了要设立“中国旅游日”的要求。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5月第三个星期日全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6月25日,全国土地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8月8日,全民健身日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了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日前批准,从2009年起,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
(本刊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