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过去皇帝老儿嘴边经常说的话。自然,古代‘拆迁’没什么麻烦,只需皇帝和大小官吏一句话,然后直接上就可以了。如果你这样想,你可能就错了。
公元前840年,周厉王为扩建王宫,需要占用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但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于是隔三差五地去王宫讨要,周厉王派人对鬲从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在当时,这是个很毒的誓。
此例拆迁过程被原汁原味刻在周朝的青铜器上,这应该是中国史上较早的政府拆迁案例。
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要占用120户民宅。按照当时“拆迁条例”,对拆迁户,可以给予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开封府给神宗写报告:“经与民协商,多数愿接受货币补偿,总共需要补偿款两万零六百贯。”
按人均测算,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贯,这钱能在京城买多大的房子呢?苏轼弟弟苏辙被贬至循州(今属广东),他用积蓄的50贯钱买民房大小10间。据此计算,就算开封府房价是循州的3倍,拆迁户足以在开封买到房子。
“拆迁”以足额补偿,确实能体现政府对“被拆迁户”是“情为民所系”,那份周到,那份温情,值得称道,但还有比这个更温柔的“拆迁”,就发生在清顺治初年。
清朝定都北京后,为避免满汉矛盾纷争,皇帝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于是需要搬迁城内的汉族官员和民众。顺治说:“朕反复思量,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迁移补偿银勿托官员发放,汉人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皇帝竟担心“拆迁款被官员克扣导致钱发不到拆迁户手上”,还亲自过问,如此呵护,怎能不让拆迁户心暖呢!?
搬迁后期,顺治又下旨:“凡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半岁,岁终搬尽。”意思是,对拆迁户,先给银子奖赏,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不得催逼,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细节能考虑如此周到,自然让拆迁户十分感动,不到两个月,汉人便乐呵呵搬迁完毕,此事堪称“史上最温情的拆迁!”(据《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