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称,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人社部会同公安部等9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每组将由部委领导或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于近日分赴浙江、湖北等8省区开展联合督查。
中小企业欠薪问题明显增多
据人社部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情况,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说,拖欠工资案件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同时,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明显增多。
他分析,由于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以及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工程款、用工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一些行业、企业还时有发生,案件数量仍然处于高位: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办理劳动报酬争议案件16.5万件。
此外,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难度有所加大。闫宝卿说,拖欠工资问题与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一些企业主利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经济纠纷,以讨要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等经济债权的现象增多。少数企业主采取欠薪逃匿的办法逃避责任,一旦处理不妥,容易激化矛盾,加大处置难度。
然而经过多年整治,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有所下降: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欠薪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下降了23.9%,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分别下降2.2%和6.8%。
10年前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唯一对工资支付做出专门规定的是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但这一部门规章层次较低、效力较弱,已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有鉴于此,有关部门目前正在争取尽早制定、出台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加强对各领域工资发放的保障和规范,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另一方面,对于推进法律落实、治理工资拖欠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也有待加强。比如,在贯彻落实“欠薪入罪”的过程中,具体操作实施细节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法规与刑法衔接、部门间案件移送效率等,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同时,在人社部门加强对拖欠工资行为监管、打击的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形成打击欠薪的强大合力。
欠薪问题怎么管是块试金石
湖北籍农民工安国明在沈阳市于洪区多次讨薪未果,他的遭遇经新华社报道后,政府部门迅速召集开发商和建筑商协调。拿到钱的安国明感到很心酸。“去了区农民工维权中心七八次,不如媒体报一次。”他说,“我们感觉不是政府管不了欠薪,而是有没有把农民工的事放在心上办。”
“这就是工作作风实不实的问题。”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说,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着力纠正“四风”;对于欠薪问题管不管、怎么管,对有关部门来说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等专家建议,将欠薪和讨薪问题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同时,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统一应诉渠道,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首诉负责制”格局,以刚性措施严格执法,从根子上解决欠薪难题。
(据《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