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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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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路费不成 男子持刀抢劫同居女友

  因索要3000元路费未果,男子周某平竟持刀劫取同居女友财物。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龙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00元。

  男子周某平与被害人杨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共同居住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围肚新村。2013年6月17日,两人发生矛盾,周某平向杨某索要3000元人民币作路费,但杨某表示没有钱。周某平遂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杨某捆绑起来,并用水果刀划伤杨某左额部,抢得黄金戒指两枚和手机一部后,扬长而去。

  俗话说“谈恋爱不成,可以好聚好散”。可本案的周某平却反其道而行之,稍有感情矛盾,就把法律当儿戏,持刀劫取同居女友财物,最终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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