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想离婚:中风偏瘫被嫌弃
住在越秀区某房改房的梁老太现年已经81岁,她的老伴梁老伯也已87岁高龄。1967年再婚前,梁老太有一子一女,梁老伯有一子阿强(化名)。两人登记再婚后,没有再生育子女。
两老闹离婚并不是第一次,梁老太曾于2011年向越秀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院调解,2012年2月梁老太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半年后,梁老太再次起诉,理由是:梁老伯将钱寄回乡下给儿子阿强建房子,而且“梁老伯在外面认识很多女人”。
梁老太诉称,她于2000年11月患脑溢血中风偏瘫。十年来梁老伯无情、刻薄,经常骂她,不照顾她,还经常口头威胁离婚。2010年10月,她到儿子家暂住至今,夫妻分居两年多,两人感情已破裂,无法挽回。
一审判决:离婚不分屋
法庭上,梁老伯确认双方从2010年10月开始分开居住,但他说“不是分居,梁老太离开一段时间后又回来过”。梁老太当即回应说“当时是为了选举才回去过一次”。梁老伯坚决不同意离婚,说梁老太所述不属实,他们一家曾被评为文明家庭,“希望与梁老太共度晚年”。
据悉,两位老人只有越秀区某5楼两房一厅的学校房改房这一住房,该房是十多年前向学校购买的,登记在梁老伯名下。后来,由于梁老伯还有指标,又买了6楼一个房间作为补充,只有5楼套房有卫生间和厨房。
梁老太告诉法官,两人曾在2011年10月中旬相约到街道居委会调解,协议离婚。时过一个星期,梁老伯却反口,梁老太认为,他意图霸占她的应有财产。
经过审理,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综合考虑双方只有唯一住房、各房间的面积和使用功能,5楼房中的大房和阳台可归梁老伯使用,小房和6楼房间归梁老太使用,客厅、厨房和洗手间由梁老太和梁老伯共同使用。
老太被其儿子“啃老”胁迫
“我们夫妻感情怎么就破裂了?”梁老伯不服上诉,称2000年11月时根本不是梁老太说的那样。梁老太当时患脑溢血中风偏瘫,从半身瘫痪到今天能站立行走,他和儿子阿强及孙女“床前床后、倒屎倒尿、喂饭喂水,执着的夫妻恩爱,子孙孝顺,被传为佳话”,因此,曾多次被单位等评为文明家庭。
“这四十多年的夫妻,特别是梁老太的12年偏瘫康复生活,耗尽我一生经济储蓄和家庭收入,真是催人泪下,泣不成声。”梁老伯称,直到法庭判决为止,他也是不舍不弃,一如既往地对梁老太,感情专一,在法庭上仍提出要接梁老太回家共同居住。
那梁老太为何还要起诉离婚?梁老伯解释称,“都是梁老太再婚前生的儿子阿刚(化名)惹的事”。梁老伯称,阿刚无正当职业和固定收入,梁老太离婚时一对子女由前夫抚养,阿刚依法对梁老太的房产日后无继承权。诉讼之前,阿刚就曾提出要求对房屋的一半市场价值作为其接回梁老太一起居住的补偿,遭其拒绝。
2010年10月,阿刚以梁老太退休金有2000多元,可补贴其家庭经济为由,接走了梁老太。但后来又以“不照顾”等胁迫、怂恿梁老太,要梁老太以分居两年、感情破裂、打骂为由等起诉离婚。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近日,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梁老伯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中院认可一审对本案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梁老伯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