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新华社做了统计,像河南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广州“镉大米”事件、王林非法行医事件等一些热点事件,至今仍然没有处理结果,有的上半年就被媒体追问过,却又烂了半年,并有继续成为“悬案”的可能。
不能正视并迅速解决已经暴露的具体问题,说明我们对不良现象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容忍底线还有待提高。这种较高的容忍度,值得警惕,因为这是一种权力的不作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一个预期稳定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公共权力有效率的社会。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妨从解决令公众焦虑的具体个案开始。


